问:同修A因为家里经济条件的问题准备把家里另外两间房出租,同修B正好在原来房东家住得不开心,想要搬到A的家去,A会收B的房租,但比市面价格低。请问,这样是否可以,是否属于敛财?
卢台长答:不算敛财,租房子收点钱很正常,他没那个条件给人家免费住。
问:如果有一位同修包租一栋房子,然后把多出来的房间分租给其他同修,是否如法?
卢台长答:你不要去赚人家钱就可以了。一般包租一个房子肯定会赚人家钱的,把其他人的钱高一点儿,最后凑起来他自己的就免费了;也有的人不赚别人钱,但自己的房间大一点儿,你不就是占人便宜吗?如果是同修就不要这样做,如果是普通的人那合理合法,“我包租,我付出很多,我要买很多东西,我要做清洁……”这也是合理的。
——LTZ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五百三十八)(开示于2015年10月5日)(台长博客 2024-10-25)